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化學系 Department of Chemistry

教育目標

  • 培育具化學專業與研發能力之人才。
  • 培養具組織表達能力與國際觀之化學人才。
  • 培育相關產業所需之化學人才。

    核心能力

    順序 學生核心能力 定義及說明 檢核指標 合格證明
    1具備化學專業知識能展現對化學概念的了解,並能解決化學次領域之進階問題:分析化學、有機化學、物理化學、無機化學或生物化學 1.考試表現 2.小組討論內容 筆試或報告成績或作業成績或論文口試成績
    2具備實驗操作與技術能使用當前量測工具、整合反應、純化及分離等技術進行研究 1.口頭報告 2.小組討論內容 研究報告或論文口試成績
    3具備數理解析能力能獨立分析、解說與預測分子的物理與化學性質 1.考試表現 2.小組討論內容 筆試或研究報告成績或作業成績或論文口試成績
    4具備資料檢索與應用能力能使用化學檢索工具及網路資源,蒐集、閱讀、理解與歸納學門相關之文獻 1.書面報告 2.口頭報告 書面或口頭報告成績或論文口試成績
    5具備團隊合作與溝通表達能力能透過團隊合作以口述、書面與圖表的方式,有效表達化學相關知識與實驗結果,解決化學問題。 1.書面報告 2.口頭報告 書面或口頭報告成績或論文口試成績
    6具備專題研究與論文撰寫能力將化學知識應用於專題研究中,解決化學問題,並搜尋相關文獻撰寫論文。 1.碩士論文 2.口頭報告 碩士論文及口試成績


    教育目標與核心能力對應表

    能力對應 教 育 目 標
    培育具化學專業與研發能力之人才。 培養具組織表達能力與國際觀之化學人才。 培育相關產業所需之化學人才。

    具備化學專業知識      
    具備實驗操作與技術      
    具備數理解析能力      
    具備資料檢索與應用能力      
    具備團隊合作與溝通表達能力      
    具備專題研究與論文撰寫能力      



    課程規劃

    升學方向

    課程分類 相關系所 推薦課程


    就業方向

    工作類別 相關職業 推薦課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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