物理學系 Department of Physics
教育目標
核心能力
順序 | 學生核心能力 | 定義及說明 | 檢核指標 | 合格證明 |
1 | 實驗技術與解決問題 | 具備瞭解實驗儀器的運作原理與使用各種基礎實驗儀器的能力,進而設計與執行進階的實驗,並能對實驗結果做出正確地分析與解釋。 | 1.修畢並通過本系各必修實驗課程。 2.畢業前至少有一次選作實驗之口頭與書面報告。 | 1.課程成績 2.研究計畫報告 3.課程中專題或研究計畫等的報告或報告紀錄 4.論文發表(書面及口頭)及專利 |
2 | (光電組)專業知能 | 能應用所學之物理理論與實驗技能於設計、分析或量測各種光電相關問題。 | 修畢本系或外系之光電相關課程三門(含)以上。 | 1.課程成績 2.課程中專題或研究計畫等的報告或報告紀錄 3.課程相關研習或參訪紀錄 4.物理專業相關比賽文件 5.論文發表(書面及口頭)及專利 |
3 | 問題分析與邏輯推理 | 藉由進階物理課程的學習,訓練邏輯推理能力,進而能有效地分析問題且提出可能的解決方案。 | 透過評量檢測學生解決問題的能力。 | 1.課程成績 2.研究計畫報告 3.課程中專題或研究計畫等的報告或報告紀錄 4.參與教學研發及輔助教學 5.各項能力的認證證明或專業證照 |
4 | 自我充實的能力與溝通技巧 | 能夠善用各種學習資源來加強自己之專業知能,提高自己視野,具備終身學習的概念與能力,並能清楚表達自己理念及傾聽別人意見。 | 1.分組討論。 2.各式專題報告或論文。 3.參加相關研習活動。 | 1.學位論文 2.研究計畫報告 3.課程中專題或研究計畫等的報告或報告紀錄 4.課程相關研習或參訪紀錄 5.各項能力的認證證明或專業證照 6.聆聽校內外各式演講 7.工作經驗資歷 8.論文發表(書面及口頭)及專利 9.校外教學活動及家教 10.校內外各種社團經歷 11.協助校內各種活動的進行 |
教育目標與核心能力對應表
能力對應 | 教 育 目 標 | ||||
訓練具有基礎科學研究能力之人才 | 培育具有概觀性光電物理基礎學識與訓練之人才 | 造就能了解進階性光電物理應用之人才 | 培育了解前端光電物理研究概況的人才 | ||
核 心 能 力 | 實驗技術與解決問題 | ||||
(光電組)專業知能 | |||||
問題分析與邏輯推理 | |||||
自我充實的能力與溝通技巧 |
課程規劃
課程列表
課程分類 | 課程名稱 |
共同必修 | 通識課程(30)、體育課程(不計入畢業學分)、勞作教育、英文能力檢定 |
院開授課程 | |
本系必修 | 應用電子學實驗(一) 、物理數學(二) 、電磁學(二) 、普通物理學(二) 、初等物理數學 、普通物理學實驗 、光學實驗 、微積分(二) 、應用電子學(一) 、 |
本系選修 | 熱統計物理(一) 、探索阿爵諾 、基礎物理實驗(二) 、量子物理(二) 、服務學習(四) 、量子計算與量子資訊 、固態物理(二) 、理論力學(一) 、總整課程-專題研究(二) 、半導體元件物理 、物理史 、計算物理(二) 、服務學習-半導體世界(二) 、挑戰阿爵諾 、 |
升學方向
課程分類 | 相關系所 | 推薦課程 |
就業方向
工作類別 | 相關職業 | 推薦課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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